截止到去年年底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3.6亿人。在单位和企业上班的人员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单位缴费占大头,个人缴费占小头。而灵活就业人员会根据当地上一年的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缴费比例全额由自己缴纳城镇职工医保费用。缴纳后的城镇职工医保费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划拨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自己在住院、门诊、药店就医购药后需要自付的费用。住院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而普通门诊一直以来是没有报销的,只能通过个人账户支付。很多地方的个人账户资金累计很多,没有起到医保普惠共济的作用,所以国家这几年逐步启动了门诊共济改革报销政策,强化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把职工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各地规定的职工医保缴费费率有点不同,但是很多地方还是差不多的,以江西为例。城镇职工医保缴费费率8.8%,单位负责缴费6.8%,个人承担2%。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是3.2%,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8%。门诊共济改革后,个人缴费的2%继续划入个人账户,而单位缴纳的部分不继续划入个人账户,纳入门诊统筹作为统筹基金使用。以工资为5000元计算,改革之前每个月划拨的个人账户为160元,改革后每个月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100元。单位缴纳的60元作为门诊统筹基金使用。
普通门诊就医报销起付线600元,超过起付线的费用按照60%的比例报销,每年的封顶线是1800元。退休人员会有倾斜政策,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200元至2000元。
门诊共济改革后,增加了职工看普通门诊可以报销。也扩大了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以前的个人账户只能用于参保人本人住院、门诊、药房就医购药后需要自付的医保目录内的项目。改革之后,可以用于直系亲属的就医购药后需要自付的费用,也可以用于直系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比如说自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用于缴纳自己小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在药店购药时,也扩大了支付范围,以前只能用于支付医保目录内的药品,现在改为只要是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消杀用品都可以报销,没有规定在医保目录内的项目。有很多年轻的参保职工,身体健康个人账户余额很多,通过这种改革,增加用途,能够最大限度地起到基本医疗保险共济、普惠的作用。
我们国家的老龄化进程正在加快,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逐渐增高,人均寿命在增长,年纪越大,身体机能一定会不同程度地退化,患有基础疾病的概率会加大。开展门诊共济改革可以说受益最大的还是退休人员,也是为了维护这些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很多的退休人员也会随子女外出居住,国家医保局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现在普通门诊费用和门慢门特的费用也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很方便。集中带量采购也降低了很多的药品费用,将来的就医负担就会减轻不少了。